現今全世界各地都熱衷於利用電影,向外行銷這座城市的風光,城市也藉由電影留住這地方的過去。影像,是我們認識空間最基礎的介質。 禮拜二受Jazzliang老師之邀,參與了台灣科技大學課程 Locative Media 2009 期末發表。發表的作品都有別於旅遊者的觀光型式,而是透過在地人的獨特身分說出台北被後不同面向的故事。包括材料與建築體的結構、生態物種、生活信仰、都市傳說、歷史、第一人稱的自我敘述……。 其中注意到兩個比較特殊的觀點: 《都市傳說》在文學上都市傳說為一種文體風格。但若將它放在地點媒體中看,其實為一個最充滿地方性的訊息的內容,但卻也是一件可讓地點媒體能夠引起眾多個人經驗的的一個切入方向,並且傳說也具備時間性的特色。 《地標意象》有別於路徑的限制思考,以人對城市一般的崇拜意象–地標為圓心,描述了這座城市底下兩種不同的生活型態。 看了那麼多作品之後,開始引起我思考地點媒體中路徑串連的意義該為何? 地點的連結性是否可以跳脫地理性的因素去設計鋪陳些什麼? 移動間的空白該如何藉由觀者實體空間的活動經驗,讓故事順暢的在地點媒體的訊息與實體空間的活動一直交錯完整的說完。 許多作品借用了自己的生活經驗,但其個體記憶的私密性與在地經驗的獨特性,這兩者之間的界線該如何拿捏得當,使媒體內容能引起群體觀者的迴響? 想起了上次聽台北學演講時,黃建宏先生對於這世代提出的一個「後地方」論述。過去的地方是時間的移動,歷史脈絡的影響甚大,但現在人的地方經驗是一種遷徙;我們出生於台北,在台中念書,高雄工作……「地方」成為個人經驗的空間的移動。因此在後地方逐漸開展的世代,這問題說不定就這樣漸漸變得容易與不需特別深探,每個人都自然而然的懂得。 另外幾乎大家都使用了城市流動的畫面,如車窗外的風景、行走的人群中……這些生活消縱即逝的畫面,因為地點媒體融合了故事性的重新詮釋,這城市與我們日常之間錯身而過的速度,開始漸漸放慢。 不知道有沒有有想過這樣的問題: 地點媒體需不需要「更新」? 這問題好像看似荒謬卻似乎又那麼得花些時間思考。或許地點媒體本就是在展現這個地方空間與時間的的一段過去,只是該有「多長的」有效期限? 但我們的記憶可曾需思考這樣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