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尋城市中的地方 City,my place] Chapter 3. [空間.感覺 ] 地方



「這種感覺永遠都是在不經意之中浮現。甚至該說,若非不經意,就變得毫無意義。」《78》吉田篤弘


空間感覺

段義孚(Yi-Fu Tuan)提到,由於地心引力及其他自然力量的制約性,人類創造並維持著一個白天的人文規律世界,而在晚上則暫離此世界而去接受自然的力量,躺下來睡覺了[1]。 但不管具有制約性的白天還是接受自然力量的晚上,世界皆為一個「空間結構」,因此我們身上的各種感官都能感知空間的存在性。各種的空間感知皆不同,如視覺空間顯示動態性和大小範圍,聽覺空間傳達一種擴散意識,而觸覺空間則表現機械性的接觸性存在[1]。所謂空間感覺,是指人對周圍環境的認識程度、掌控能力、使用習慣、以及情感對應[3]。因此,空間不僅是利用量化式數據和地圖的方式來展現,更該從人的心境思想以及豐富的人類經驗來了解空間,認識我們居住的城市。



視覺

前幾天剛搬家,家裡空蕩蕩,只有前房客留下的一張破板凳和一張搖搖搖晃晃的書桌。趁著今天有空,趕緊去商場添購家具。看著手中出門前草草抄下的房間尺寸,想著這張單人床放在窗邊還剩下多少空間?若是想要多加一張舒適的單人沙發還放不放得下?原以為自己依照家具尺寸畫的配置圖完美無暇。沒想到回家時實際擺設之後,才發現床放在窗邊太擠,門因為櫃子太寬而只能開一半。不過幸好在把家具依照實際空間重新擺設之後,原本頭大的問題都迎刃而解。


透過實際操作,我們可以知道長型的沙發和圓形的桌子配不配;感覺書櫃在三米的高度下是壓迫或剛好;沙發距離電視二米是太近還是太遠。視覺為我們認識世界最基本也是最常使用的方式。我們透過實際取物與玩物,體會自身和物之間的距離感和相關空間關係[1]。看著如玩具般大小的飛機從天空中劃過時,若在尚未親自體驗翱翔天際的時候,怎能發現原來是我們身體數百倍的大小。經由經驗與知識的學習,我們了解寬廣和狹窄,明亮與昏暗,知道距離與物體大小之間的關係,認識速度的快慢。

若是你靜靜的坐在某處幾個小時,你會看到地板的顏色不是只有一種絕對。有時它會散著陽光散盡來某個角度的黃亮,或是帶著一點點灰暗的雲覆蓋的灰藍,窗簾遮蔽的濃黑,那顏色只有此時此刻你才看得見。

空間中等待著的那些變化是事物的模樣。你發現了嗎﹖

「莫非是因為在……那些日子裡,當我獨自一人等候在那裡時,銘刻在我腦中的念頭通過我的目光刻印在地毯、安樂椅、蝸型腳桌、屏風和圖畫上了?莫非是自此以後,這些物品和斯萬家庭一同生活在我的記憶中,並在最終具有他們的特點?莫非是既然我知道他們生活在這些物品中間,我便將物品一律看作是他們私生活的象徵?」[13]



聽覺

站在車輛川流不息的街道上等待綠燈,車子的引擎聲由淡入,到達最大值,然後淡出,不停的交錯播放。心裡算著變燈的倒數秒數,29,28,27……。突然聽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轉頭使耳朵辨別聲音來源的方向。除了透過聽覺確認自己在對的方向尋找,聲音的大小也影響我眼光搜尋的遠近。聽覺可以讓我們意識到方向與距離,產生空間感與距離感,藉此建構出一個聽覺空間。不僅如此,聲音本身還能喚起空間的意象;打雷的聲音是雄壯的,手指摩擦氣球的聲音是輕薄的,低沉的語調是平穩的,高亢的歌喉是廣闊的[1]。

聽覺,除了可以感受物理的性質,也能展現空間的氛圍。
和朋友聊天,有人喜歡當那個不斷開啟話題的人,因為害怕空間中無聲的尷尬。有人喜歡當個安靜的聽眾,分享著別人的苦與樂。不說話的情況有很多,可能是只有一個人,可能是和對方沒有共同的話題,或是和自己一樣,都是個不善言語的人。有時因為吵架而冷戰,或是賭氣的裝聾作啞。

「喂!你有在聽我說嗎?」
有時,則是因為心裡有事。

沉默的空間常常填著孤獨的情緒。有一種沉默,是像假日的早晨,有時間將音響預熱,挑選一張適合今天心情的專輯,去廚房泡杯好茶,耐心的等著水染了茶的色,慢慢的汲著熱茶,細細的聞著茶香,就這麼ㄧ個人在沙

發上獨坐上個半天也很愜意。這是一種享受的孤獨。另一種沉默則是在擠滿人的派對,有著最熱鬧的音樂,最瘋狂的人群,你卻拿著已經因手而溫熱的香檳在舞池的最外圍,像是穿著上漿的襯衫的搖動著,想著要是超過十二點才結束,就要叫計程車回家了。這則是一種失落的孤獨。

選播你最近常聽的專輯,這樣好像離你比較近一點。
「全長四分零五秒的這首歌結束後,你又在週遭的寂靜裡了。」[20]



嗅覺

「嗅覺彷彿是最不具體的感覺,氣味是最不具體的存在。但是,卻是最機警的感官,也是最纖細的存在。」[22]

在還沒到達海邊,我們就在路途中的空氣裡聞到。風中吹來海的味道,有著鹽的鹹和海的腥。一見刺眼的日光,就欣喜地把棉被抬上屋頂,期待吸滿了飽飽的陽光味後的第一個好眠的夜晚。偶爾日光也會曬出河岸淤泥的臭,或是催動著垃圾的氣味四散。空氣佈滿於我們生活四周,我們無法用眼睛看到,用嘴巴嚐到,用耳朵聽到,只能用鼻子透過呼吸,嗅著空氣裡飄散的氣味分子。

關於嗅覺的記憶,好像是四散著,或是隱默地沾染在腦海裡。

空間中混雜著數種氣味所混合出來的味道,如牆壁潮濕的霉味,咖啡豆研磨後的豆香,老傢俱的舊木頭味,身上的香皂味,衣服上的樟腦味……,

有些空間就是要有固定的成分,才能調配出專屬的味道,像是二手書店就是要有紙張的舊味與塵埃的悶濁,燒烤店一定要有炭火的焦香。氣味除了是空間的樣貌,也是空間的歷史。蜜蜂頭上的一對觸角上,有靈敏的嗅覺器官,不但可以輕易嗅出不同花朵的香味,還能辨別各個蜂群特有的氣味。另外,蜜蜂還能從腹端,分泌出一種特有的香氣,當牠在採花粉或花蜜時,就把這種香氣發散在花上,這樣一來,下次牠們要再來採蜜時,就循著這個味道找回到原來的地方。有些動物則利用氣味宣示空間的主權,像狗一樣用自己的味道畫記地盤。

若是去到閒置已久的空屋,你會感覺空氣中少了人生活的那種味道。空氣因為人活動而流動著,混雜著衣櫥裡的衣服被翻動過散出的味道,被褥抖動而揚起的氣味,白開水的味,料理完後的油煙味,……這些味道就是生活的總和,成為記憶中家的味道。

若是要尋找城市中充滿聲光氣味的地方,最適合的就是市場了吧。隔壁的某條巷子早上是個菜市場,到了傍晚就變身為熱鬧的夜市。在身分交接的空閒時刻,你還能聞到早世留下的菜味和肉腥味,直到夜市的攤位慢慢架起,早世的味道漸漸淡去,衣服和小吃的味道開始填滿原本的空間中,轉變成夜市的味道。到了凌晨,又開始脫下夜市的裝扮,換上菜市場的外衣。

氣味,隱默的告訴我們這條巷子日夜的兩種面貌。

在一部電影裡,女主角因為思念著那男人,她買了他最愛抽的菸,坐在車上拿出一支點著。抽了幾口後,她就聞著指間上沾染的菸味。原來菸味要浸在皮膚上一會兒,混合了點人味,那氣味才是她在那雙曾經環繞他的雙手上聞到的一樣。

「嗅覺像是一種注定的遺憾,它在現實裡,都要消失,卻永遠存留在記憶裡。但是,榮格認為,真正的美,其實是一種消失。」[22]



觸覺

透過觸覺我們可以感受到物體的粗滑,厚薄,乾溼,冷暖,進而分辨出材質的種類。如木頭的溫度比金屬暖,磁磚又比磚瓦細滑。閉上眼睛,透過

不停翻轉把玩手中物體,感覺它的材質,形狀然後依據生活經驗與知識判斷出物體的名稱,這些是觸覺物理性質的感知。

在停電漆黑的空間中,我們伸出雙手摸索來確定自己所處於該空間的位置以及該移動的方向。憑著腦袋中還殘留的印象,右手遠遠近近的搜尋牆面,心裡同時想著順著牆面直直走應該就可以到門口了;左手則放低高度探索,以防在移動時撞到印象中的玻璃咖啡桌而打破了桌燈。這是觸覺對空間的掌控能力。

除了物理性質與空間的掌控能力,觸覺還有意象的意義存在。買東西時我們喜歡摸摸商品的材質,大衣的毛裏是不是夠厚實,毛質是不是夠柔軟,沙發的皮感是否有真皮的自然紋理;我們把這樣的手感當作消費經濟的量尺,對照標籤上的價錢後決定該豪氣地直接買單還是從五折殺起。這是觸覺的經濟意象意義。


佇立於早人去樓空的房子大門邊,屋裡竟是些帶不走的舊東西零散於地。有些是在打包的時候隨意地就這麼擱著,有些則是被宵小從櫃子裡翻出來覺得不值錢的衣物。拉開紗門,揚起了因許久沒人打理而沉積的灰塵,也揚起許多小時候的種種。輕摸著有些鬆落的門把,被蟲蛀壞的木桌子,濕潮沾著灰印的白牆,我們感受到這是個廢棄的空間。滿手的灰與粗糙感代表著消逝的過去與回憶。

「一面撫摸著石頭,他一面始終一直在思考著什麼。或者臉上露出正在思考什麼似的表情.他的手像是在讀地圖時一樣地,把那粗粗的石頭感覺的每個細部角落都記憶起來,哪裡凹進去哪裡凸出來都一一具體地記憶起來。」[23]


不知怎地,最近讀散文書也習慣像讀正經書一樣地習慣做些摘要,不同的只是摘下的盡是自己喜歡的字句以及些寫得適切的文字和段落。有時因為手邊沒有紙筆和電腦,為了保持書的整潔 ,就只好折下書的頁角當做記號。有時,要像摳掉指甲縫的污垢一樣,需要用多那麼一丁點的力氣;有時,則可依著眼睛看不見的凹痕,輕易的折下。指間的感覺,好像複習著已經做過卻忘記的事情。我開始想著那個人喜歡的段落會不會和我一樣。



皮膚感覺

半夜因為喉嚨乾渴,起身躡著腳走到餐廳,拿起反放的空玻璃杯,倒了些溫水潤潤喉。回到床上,還可以感受到被一夜的體溫­而熱暖的被子,與身上退了溫的睡衣。除了溫度的高低,皮膚也可以感覺材質,如樹幹的粗糙,石材的光滑,扎人的毛衣,光滑的絲綢……等。

若是把這些感覺的經驗轉移至生活空間中,就像是走進別人剛用過的浴室,皮膚可以感覺到降溫的蒸氣還未乾透,溫度也比外面暖些。在窄小的小巷中,我們可以感覺到身體受到一種無形的空間壓迫。閉上眼睛,躺在草地上,感覺土壤中那細微的水分冒出的絲絲溼氣。站在大樓頂上的露台,感覺高度遼闊所帶來風的強烈與直接。皮膚可以感知空間的性質:寬窄、乾溼、冷熱、高低……。

嬰兒哭鬧時,只要母親馬上擁入懷中安撫擁抱,一切煩人的事情就神奇的停止了。擁抱,那股力量、緊密和體溫的傳遞,是人和人之間一種很直接的感覺傳遞。長輩對於後輩有點距離的擁抱,加上手掌有力的拍打著肩膀數下,代表著無聲的鼓勵。和好久不見的好朋友見面,那種久別重逢的開心與感動,讓兩人互相緊緊地抱著。我們被情人擁在懷中,是一種被愛被呵護的情感。皮膚與皮膚的接觸像是一種親密度的代表,越近就表示兩人的關係越親近,曖昧的情緒越來越濃。

擁抱除了皮膚的近之外,還有著體溫的熱。體溫,像是代表一個人存在的象徵。我們換下的衣服,剛坐過的沙發,久握的滑鼠,脫下的帽子……都留著身體的溫。實體的我離開了,留下腳步較慢的體溫代表著曾經存在的我。這種無形的遺留,只能用另一次的實踐才能看到,就像在捷運上我們坐到留著餘溫的椅子,握到溫熱的欄杆一樣,因為我們重複了一個陌生人留下的空,才看見這些存在。只是對於能夠視見這些無形,心裡卻是感到反感,因為在城市中,陌生人間的關係應該是冷漠,­而且很理所當然。



味覺

「一定要去書店跟唱片行,還要買一條捷克的牙膏,回來之後刷牙時還能聞到氣味,肯定會想起當時空氣的味道。」[32]
味覺記下了我們生活中曾經發生的某件事,某個地方,或是某個人。等到哪天味蕾被同樣的味道喚醒時,那些沉澱的景象又會浮現在心頭。我還記得D曾說很喜歡去吃ㄧ家在台北很不起眼小店的燒肉飯,她說那燒肉的味道讓她想起以前在花蓮讀書時,媽媽在便當裡為她準備的豬排。

我想,那也是家的味道。

有些人喜歡咖啡的苦,有人則喜歡紅酒的酸,我們透過口中的各種味覺神經品嚐出每種食物中,混雜的酸、甜、苦、辣。我們也把這些滋味擺入對事物的感覺,如幸福是甜蜜的,新聞是麻辣的,失戀是苦澀的……。

今年的聖誕節與好朋友買了蛋糕和美味的大餐準備窩在家中慶祝。沒什麼特別的活動,就是這樣大家聚在客廳聊聊天,講講生活上的大小事情,看看電視或是在出租店借的片子,一切都很平常,但感覺卻就好像是最近在《日本‧美的遠足》書中讀到蔣勳的這句話︰「淡,是人生最深的滋味。」

日子好像越過越懂得這股味,像是一杯熱的焦糖奶,一張平實卻令人濕著眼框的專輯,一本睡前的好書,一部余白的電影,一顆橘紅色的夕陽,一 個好吃的草莓麵包……,等到人生的年紀夠長,試著回想看看多年前的事,你想起的絕不會是那些濃烈,而是這些持續的淡。平淡的滿足,是最能擁在懷裡而不失溫的回憶。



語言

語言為我們日常生活裡,最常使用的溝通工具,說話的語調透露出內心的情緒,說出的文字傳達出內容、意見、想法和含義……等等。但有時言語的涵義往往超過了文字上所陳述的的事實與意義。例如我說︰「他趴在桌上睡著了」,不僅指出他的位置所在,也同時表達出請不要打擾他的意思。而一句︰「我在開會」「我在高速公路上」還可能包括「現在不方便講電話」的附屬涵義[1]。我們有時會對親密的人說「我覺得和你離得好遠」時不是代表兩人地理位置的距離遙遠,而是心裡的陌生感。

在台北除了捷運,其實公車也是一個便宜又方便的移動工具,而且最能觀察到台北的生活百態︰不管是被姿態百樣的招牌所覆蓋的街道,還是台北人耐不住性子的喇叭聲。記得有次坐公車回家,司機不時的向前面另一台公車閃黃燈,由於我早已習慣台北司機無常的焦躁與不耐,也只是淡淡的視此為司空見慣。只是卻沒想到在重複閃燈幾次之後,前面的司機竟然用汽車離合器產生的機器聲編輯出一段節奏來做回覆。這來來回回的一搭一唱,原來是這個城市另一種的「社交語言」。

我們其實也在生活中不自覺的創造出這樣具於特定關係暗示的「語言」。如以前手機還不像現在那麼普遍的時候,家裡電話只要響三聲就掛斷表示 待會來電的是姐姐男友,兩長一短的敲門聲就表示是進入秘密基地的通關密語,各式球類比賽中摸鼻子、拉耳朵、吐痰的暗號,甚至偶像劇也常常 利用男女主角才知道的特殊手勢或暗語當作劇情的主軸,編化出個我不知你,你不知我,幾次令觀眾扼腕的擦身而過後,突然因這暗語而相認的浪漫劇情。

暗號已由原本保護重要軍報傳遞的軍事用途,漸漸地轉變為和特定的對象所屬的社交語言,並且透過這樣獨特的溝通方式來展現人際關係的親密度與特殊。然而,我們也在開放的公共空間中找到獨自的社交私密度與親密感。

人總是不能不說話,說出好多看不見的文字。這些語句只能飄進對方的耳裡與心裡,留不進空間給過去與未來。




空間與地方

空間和地方是日常生活中熟悉的字彙,如看到想買的書卻想到「家裡已經沒有空間放了」或是帶朋友到家裡附近走走時,和別人介紹說「這地方我小時候常來」。談論到空間,我們會想到外太空或幾何空間。空間有面積和體積,我們都活在於空間中。但什麼是「地方」?空間與地方是生活中的基本要素,我們因為太視之為理所當然的存在而從未加以思考其背後的意義。對於空間與地方的定義,段義孚(Yi-Fu Tuan)認為︰『我們越來越認識空間,並賦予它價值,一開始混沌不分的空間就變成了地方…。「空間」與「地方」的觀念在定義時需要彼此。我們可以由地方的安全和穩定得知空間的開放、自由和威脅,反之亦然。』[2]空間與地方的關係就像是紙張的兩面,緊緊貼合在一起,互相定義對方的正反與否。

「像我們這樣從遠方來到這個市集的人,帶著自己在另一個城市裡生活的慣性與記憶,在這裡遭遇了一個圓形漆罐,一張伊斯蘭風格木雕小凳,一幅棉布上的刺繡。這些古舊的物事,它的製作看得出手工藝時代的精細,幾十年來日常使用的痕跡也安靜地沉進它的顏色裡了。你知道他從一個看不見的他人生活而來,而你打量它時,又想像著它在你生活裡的新位置。漆罐在你客廳的矮凳上,小凳你坐在地上看書時拿它當小桌用.你帶著一點罪惡感接受這些從他人生活離散來的物品,尋找它在你生活裡安頓的可能。」[20]


試著回想這樣的畫面,我們在尋找心中夢想的辦公室或是新居時,在瀏覽無數間的中古屋或樣品屋中,我們心裡總會忍不住的想著「嗯…這空間格局好像不太好」「廚房這樣的空間似乎有點太小」。然而當真正遷入這空間居住之後,除了放入細心挑選的新家具,也留了位置給一些因為掛念而丟不掉的舊東西,床頭放上陪伴自己多年的玩偶,架子擺置從年輕蒐集到現在的CD,媽媽在結婚時作為嫁妝的衣櫃。在一步一步的放入屬於自己的東西過程中,原本在大樓裡數十件相同的空間就變成了地方,你的地方。

對地方最常見的定義為為政治地理學家約翰‧阿格紐(John Agnew)提出做為「有意義區位」的三個面向[19]:

區位: 把地方以客觀的座標固定於地球表面。
場所: 社會關係的物質環境。
地方感: 人類對於地方有主觀和情感上的依附。

回至前述的例子,新居的住址就表示區位,一個我們可以在台北市地圖找到由數字象徵的座標。房間的牆壁,一道門,一扇窗都代表物質環境與上述第二面向的場所。我們放入屬於自己的東西,開始感覺這是自己的家,並且附加情感於其中,這也就是所謂的「地方感」。

對於區位這一面向,除了上述阿格紐(John Agnew)的解釋之外,段義孚(Yi-Fu Tuan)認為如果我們將空間視為允許移動,那麼地方就是暫停;移動中的每個暫停,使得區位有可能轉變成地方。對地方感覺的建立需要長時間累積演化而成,因此暫停乃是透過時間來產生熟悉感。我們在熟悉之後,很多所見的都是理所當然。透過時間,一個新空間不必我們太過注視,仍會像穿上舊鞋子般的舒服和不需刻意[1]。
我愛買鞋,因為不一樣的場合需要不同類型的鞋子,但家裡的地方就那麼丁點兒大,不能每雙鞋子都好好的放在盒子中儲藏。因此我常利用空的鞋盒放一些生活雜物。這個鞋盒放的是讀書時期和同學上課傳的紙條與信 件,那個鞋盒放的是上次去義大利玩時一些具紀念意義的東西。漸漸地這些盒子對我來說不單單只是一個儲存空間這樣單一功能性的意義,而變成是放置我過去個人情感和回憶的地方,它塞不下我,卻代表了許多過去的我。地方的尺度,可以小至一張扶手椅,大至整個地球,而且持續或間斷的建構變動[1]。



紀念品.地方

「那是鈔票編號,意外帶回來的五十克郎。洗衣服時我從大衣的內側口袋中搜出來,有一種他鄉遇故知的美,沒有換回捷克名產,反倒跟自己買回了喚起當時生活記憶的權利。」[32]
人們接觸數以萬計的物件中,僅有少數的這些可以讓我們回憶起某個人,某件事情,或是某個地方,變成一件人生的紀念品。

紀念品有很多形式,它可以是一張明信片,一幅畫作,一塊磁鐵,甚至是一張留有字跡的便條……,有些被懸掛在家裡的客廳變成閒話家常的話題,有的則是成為平日使用的生活用品,有些則被儲存在最隱密的盒子中裡。不同的紀念品放在不同的地方,承載不同的意義,像是個過去和現在的延續符號,存在於每天生活之中是過去和現在不停斷地結合[35]。現在科技可捕捉許多我們生活中的資訊,像是相機、攝影機、錄音筆,而這樣的生活記錄方式似乎只是把回憶看成是一個個儲存的資料夾,少了個人「記憶」的過程與動機,以及之後它與生活之間的關係與依賴。除此之外,大部分的數位資訊都只是注重在「再現」和「寫實」,但是人和記憶 之間的關係其實並非直接的,而是象徵性的關係,像是為了記住加拿大的秋天,我仔細地在佈滿楓紅的落葉中,找尋最完美的一片,然後小心翼翼的夾進書裡,直到幾年後翻開,即使葉色已枯黃了,它卻幫我記住了那整個旅程的一切。

整個過去的世界好像被打開,將我帶回過去的時光。
引起記憶敘事的符號應該緊密且有意義地存在於我們生活之中,如同床邊的泰迪熊一樣,它不見得需要完整的輸出,精確的呈現,而卻是一個能夠觸碰且直接通往回憶的那把鑰匙[35]。即便覆蓋了長久時間使用過的痕跡,而且破舊,但也就是因為獨一無二與不可取代而更加珍貴。紀念的方式不見得需保留全部和細節的樣貌,我們可以選擇丟與不丟,或是拆下我們能辨識的那部份。

一件普通的物品成為紀念品的過程,就如同空間變成地方一樣︰當一個空間加附了個人的記憶、歷史、情感、信仰、回憶……含有關於自己的一部份,空間就被賦予了意義,變成了關於我的地方。



地方感

地方感在人文地理學裡面有著很重要的位置,其中又由於新人文地理學者受到現象學的影響,認為「地方不只是一個客體,它更被每一個個體視為一個意義、意象、或感覺價值的中心;一個動人的,有感情所附著的焦點;一個令人感覺到充滿意義的地方。」[25]空間經由居住,長期的行為和每日實踐的交互作用或是具親密意義的經驗和累積,轉變成「地方」。而附加於人和物上面象徵動人的意義和記憶即是所謂的「地方感」。

段義孚(Yi-Fu Tuan)認為地方感是從透過:(1)視覺方法獲得來自外在知識︰從物體的高度可意象性到被訓練成可以洞悉公共符號的意義,以及(2)長期的接觸及經驗獲得來自內在熟悉的知識︰情感聯繫的物質環境,五感的親切關聯性,週遭環境的整體經驗–光腳走在草地上的感覺、不同的季節、閱讀、思考…等等[25]。瑞夫(Relph Edward)則是把地方感視為驗證「地方」真實感與否的指標︰一個具有真實感的地方,它是自然的內在歸屬於你的場所。然而,一個對地方的不真實感,則是因為它缺乏地方感,無法令人感覺到地方更深的象徵和重要意義[25]。

簡而言之,地方感必須透過「活動」才能形成。活動的背後,都包含著複雜的外部的肉體活動,內部的心靈活動︰如環境的刺激,人和人之間的接觸、影響、資訊等等,甚至經驗到的情緒、感覺,與意象和意義的建立。每一個活動或事件具有時間和空間的屬性去形成個體的存在,也隱含了個人的連續性構成和再構成地方感。

「永不休止的 空間–時間 流,
永不休止的辨證螺旋的實踐和結構
每一個地方,每一個感覺,每一個結構
它們用地方當作舞台,發生
逐漸形成 逐漸形成 逐漸形成
每天 透過
特殊個體的途徑 和 特殊制度的計畫
在特殊時間和空間的連續性的焦點的位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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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Yi-Fu Tuan著,潘桂成譯(1997)。經驗透視中的空間和地方。台北:國立編譯館。

[2] Tim Cresswell著,王志弘,徐苔玲譯(2006)。地方:記憶、想像與認同。台北:群學。
[3] 詹宏志(1996)。城市人:城市空間的感覺、符號和解釋。台北:臉譜。
[13] 阮慶岳(2004)。煙花不堪剪:文學與建築的對話。台北:田園城市文化。

[19] Lynch Kevin著,宋伯欽譯(1979)。都市意像。台北:台隆。
[20] 張蕙菁(2005)。你不相信的事。台北:大塊。

[22] 蔣勳(2009)。感覺十書。台北:聯經。
[23] 村上春樹著,賴明珠譯(2003)。海邊的卡夫卡。台北:時報文化。
[25] 夏鑄九編譯(1988)。空間的文化形式與社會理論讀本。台北:民文。
[32] 陳宗佑(2007)。我明明為妳勇敢了。台北: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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