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

前幾天寫完前篇的結尾,在回家的車上重新思考起失物這件事情。

失物,是一個有強烈地域性的物件。一個人將它帶來,又將它不小心地遺忘在某條街道上,某張桌子下,某個座位旁……。靜默地待在原地,期待那人回來,期待被誰發現。等待招領時,它被暫時留置在某個人不重要的櫃子裡,一張黑白印有失物影像與幾句宣告著它與這個地方關係的白紙輸出,勢必貼回,只能貼回。

所有人不見它來自何處,也不知道它屬於誰;不管是第一次來到這裡的旅人,或是一個刻意遺忘的原鄉人。一件物品脫離人了之後,它將立刻被此時此刻重新定義。若是想要尋回失物,則開始逆著記憶反踏著一日的軌跡,直到回到原點。

因為遺失,因為尋找,人生從沒那麼一次能這麼渴切地想著自己前進。

有時我們也想透過放逐來遺失自己。獨自旅行,在途中想念著好友,寫下幾句問候的話,或是告訴他為何想念起他的事情;一個人流浪,則是和自己對話,將話語寄給未來的自己。 但不管如何,我們都會走到一種原點上。

最好的開始,是直到結束那刻時所獲得的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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